就凭你们根本就走不出这林子,再说了,要男的也没有啊。”
村里男人基本都去帮考古队干活去了。
王胖子抱怨道:“哎,你们说这老支书是不是真的老糊涂了?找一个小丫头来保护我们,这不是存心给我们添乱吗?”
“别废话了,你们已经要错路了,野人沟正确的方向在这边。”说着,英子就骑马朝另一个方向跑了。
“哎,老胡,我想起来了,咱们当知青那会,她也就我腿那么高,现在她已经长这么大了?”王胖子看着英子离去的背影,一脸感慨。
“对,她是二大爷家那孩子。”胡八一也感慨道。
高成懒得理这两二货,直接策马向着英子追去。
见状,胡八一招呼王胖子一声:“走了。”也策马跟上。
“哎,来了。”王胖子答应一声,连忙跟上。
电视剧和电影中那种骑马赶路好几天的情节是假的,再好的宝马也不可能连续跑几天,更别说普通马了。
认真来说,短途马跑得比人快快,长途则人比马快。而且人跑了五十里路,休息一天就差不多了。马却不行,马跑了五十里路的话,得接连休息好几天才能恢复正常。
所以,他们这三天都是跑跑停停走走,尽管如此,目的地还是没到。
不过,按照英子所说,他们现在已经接近野人沟了,快到了。
这天大家赶了一上午路,到了中午,英子就领着大家找了个地方准备原地生火做饭。
如果原剧一般,这三天里,三人啥都是听英子指挥。
走哪里?到了晚上到哪休息?在哪生火煮饭等,都是英子说了算。
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,英子会指挥胡八一和王胖子干活,却不会指挥高成去做什么,这段时间反而处处“照顾”如今已经是金丹中期的高成。
英子这明显的区别对待,可没少遭到王胖子的抱怨,哪怕是胡八一也感觉心里有点不平衡。
英子这样做,是喜欢高成吗?
好感肯定有,毕竟,以高成如今的样貌气质,再帅的小鲜肉在他面前也成了乞丐与王子的差别。而英子又是个小姑娘,正是凭感觉,喜欢美好事物的年纪,她对高成有好感很正常。
但要说喜欢,那就有点假了。毕竟,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懂什么是喜欢吗?
再有,高成一直觉得英子一路上处处“照顾”自己,是有所求。
至于到底求什么,高成来到这个村庄,也就是展露了一手符箓救人的神奇手段而已。
所以,英子要么就是因为家里有谁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