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清,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。
“我让技术人员对这个手链做了复盘,大家看,是这个样子。”
这是一个设计很有意思的图案,应该不是手链,而是项链。
想来是怕游泳途中掉进水里,才戴在手上。
“我把案发现场掉落的这一刻和这一块进行了比对,是这样的。”
放大两个比对图,果然没错。
现场掉落的这个小碎片,是手链的四分之一。
曼达问,“会不会是不小心掉落在案发现场的?”
沉小默淡淡说,“我也想过这个可能,所以将几名受害者逐一调查,发现了这个。”
其中一名被杀的受害者照片赫然跃上大屏幕。
两张时间跨度很大的照片,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“我调取罗琳的验尸报告,上面明确写了,在她的指甲缝中找到了人皮组织。因为组织特殊性,没有进一步进展。”
说起这,费尔的脸色一沉,“我做警察也有这么多年了,那次让我很愤怒,认为法医技术不行。”
后来他跑了很多地方,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。
沉小默点头,“检查结果是没有错,那如果对方得了皮肤病,表层人体组织已经坏死了呢?”
费尔为之一振。
沉小默的这个说法,也是当初法医的推测。
还有可能就是植皮,产生了排斥反应。
有了这个线索,现在看照片上的人,他的右小腿有顽固性的皮肤病。
至少,十多年都没有好。
“看,就是这个,我问过朋友,拿到了这种皮肤病的检验报告,你们看一下。”
上面显示的检验图,大家都看不明白。
不过不妨碍,沉小默在关键的地方都标注了。
“两处现场留下的证据,以及现在两名死者身上都完全符合,当年嫌疑凶手的特征。”
“我想,这足以说明说明一切。也就说,为罗琳复仇的人,出现了。”
茨木晴子哦了一声,“这么说,会不会是布兰科?还有那个助理,我看他们关系很亲密。”
沉小默收起资料,“布兰科至少是明锐的,要知道记住一个人,是有技巧的。这样才能让人过目不忘。”
费尔眉头一皱,“如果是布兰科,他又是怎么知道那几个人呢?当初他中了乙醚昏迷了。”
“我相信小时候的布兰科不知道,如果知道他一定会指认凶手。不过——”
沉小默指了指头说,“有些事,会变成封尘的记忆,你越是记不住,等大了,你会越来越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