断,从那孩子出事到现在,至少已经过去十个小时!如果他没有出现在岸边,那……人是不可能在水中不用呼吸的。
“活生生的一条命啊!钟家爸妈都已经四十多岁的人了,再得到一个孩子的可能性极低。就算生下来,年纪越来越大又如何养育的起?这孩子出事,算是毁了一个家。”
林戈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。
在他看来,现在的人都晚婚晚育;三十岁过了才结婚,生孩子又得几年,好不容易养大一点就四十好几了。从年龄来看,根本不存在再准备小号的机会。
所以养孩子就好好养啊,别把孩子养废了养坏了养出事儿了,那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!
像野游这种事,就该跟孩子把事情明明白白说清楚,绝对百分百不能给任何一丝机会。怎么能因为一时的凉爽,懒得多走或者金钱问题,而毁掉这个家?
“呼……那孩子到底在哪儿?如果活着,给句话啊!”
越想越压抑,林戈深深的吐出一口气。左右看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跟其他人已经走散了,大家都在往下游搜索,只留他还在距离事发地一两公里的地方晃悠。
当然,林戈也已经辛苦一个多小时了。这会儿身上沾满了该死的刺球,脚上最底层的湿泥巴都已经干涸,掐入指缝当中。
抖抖身上的毛,让沾在浮毛上的愚蠢刺球从身上甩落,林戈决定先原地休息两分钟。
‘呼刺~’
不远处忽然传来动静,林戈的耳朵抖了一下。
原本懒洋洋趴在一棵矮树干上的他悄声无息的站起来,一双眼睛瞳孔迅速缩小,无光黑暗中仿佛一条若隐若现的黑线。这种情况下他的夜视能力提升无数倍,借助远处一丝灯火映照过来的微弱光源以及河面上的粼粼波光,静静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。
很快,一只似乎是受惊的野兔子出现在林戈的视线当中。
这家伙在草丛中蹦跳穿梭,速度竟是一点也不慢。只不过看它一边蹦跶偶尔还回头张望两下的动作,却似乎已经距离那个吓到它的存在比较遥远。
荒郊野岭的,有一只野兔子并不奇怪,毕竟这种生物早已进化成了夜行性动物。
但是……林戈在它身上闻到了水汽,也看到了它几乎全身绒毛都有些湿润,像是被什么沾了水的东西把全身给沫了一遍一样。
这就有些奇怪了。
要知道绝大多数的情况下,野兔子是不需要专门去河边喝水的。除非是极端环境,否则食物和露水来源,就足以满足兔子的饮水需求。
所以这只兔子要么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