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操守与法律原则的行为——对陈大牛同志实施了私刑。‘
“这一行为严重伤害了人民的权益,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,更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。”
“身为一名警察,我本应是法律的捍卫者、秩序的维护者和市民安全的守护者,始终秉持公正、公平、合法的原则履行职责。”
“但此次事件中,我在冲动与错误判断的驱使下,丧失了应有的理智与专业素养,采取了暴力手段,这不仅与警察的职业使命背道而驰,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。”
“在此,我向受害者及家属致以最诚挚、最深切的歉意,我会全力配合后续的调查与处理,积极弥补我的过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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