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“怎么发现的啊?要我杀完就逃了!他是自首的吗?”
“其实逃不逃都无所谓了,罪证太多,你觉得激情杀人后的罪案现场布置能逃得过警方的法眼吗?还不如自首来的痛快。否则一辈子成为通缉犯,东躲西藏又有什么意思呢”
自首说不定还能得个宽大处理,让法律给个痛快也行啊!
这会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看热闹的知情人士也加入了讨论组:
“听说本来杀他妻子丈母娘和妻子姘头的时候没发出什么声响,但杀最后一个妻子的前夫出了纰漏。前夫进来的时候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,加上当时黑灯瞎火,立刻就要走,结果硬是被庄向财拽了进来。双方搏斗的时候打翻了家里不少东西,声响吸引不少邻居主意,正好那前夫大声呼救,喊着救命,杀人了啥的,立刻就有人报警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