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军法执行完全由军事法庭负责,军籍人员涉及到其它纠纷的,应该根据情节,由军事法庭决定是否暂时中止其军人身份,交给其他法庭审判。或者相互协作,进行联合审判。”
“兵部要保护好军人,不要让他们受地方欺压。”
袁可立心中腹诽,觉得如果是国初的时候,军官不欺负地方官员就是好的,现在地方官员欺负军官,不过是还回来而已。
不过如今边疆多事,需要依仗军人,皇帝让兵部保护军人,确实很有必要。
军法的审判执行,也需要专门法庭。
所以袁可立答应下来,决定利用这次协理三法司的机会,划分好军事法庭和其他法庭的职责,减少相关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