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。
而看到他的动作,壮汉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。
“赶紧喝完你的橙汁,然后滚蛋。”
“倒也不是不行。”马昭迪耸了耸肩:“不过我刚才花了五十美元,牛排也花了五十,加起来一百美元,你想让我走,总得把钱赔给我。”
壮汉脸上顿时浮现出怒意,但他的眼角瞥到酒吧里喝着酒的男男女女,还有酒柜上的一瓶瓶酒,最终又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。
“要出来单挑吗?小子?”
“不要,我打不过。”
马昭迪理直气壮地回答道:“但是你要是敢主动挑事,老板就要把你赶出去了。”
此时,一旁的里尔斯已经将柜台下的霰弹枪抄到了手里,只是没有抬起枪口:“小子,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恩怨,都别在我的酒吧惹事——大块头,他喝他的橙汁,碍你什么事?”
很明显,一边是熟客,租客,而另一边是陌生人,里尔斯用脚趾都能决定出该帮谁。
那壮汉咬了咬牙,然后真的从口袋里取出一百美元,递给了马昭迪:“这些够了吗?够了就离开。”
“够了够了,老板大气啊。”
马昭迪嘿嘿笑着,将橙汁一饮而尽,然后三口两口将牛排塞进了嘴里,最后擦了擦嘴,直接出了酒吧的大门。
出门之后,他先掏出手机看了一眼,然后哼着歌走向了回家的方向。
那壮汉跟着出了门,看到马昭迪消失在街角,才拿出一部手机,打通了一则电话。
“喂——老大,是,那家伙走了,嗯,没错,他应该没注意到我”
查克走在去酒吧的路上。
昨天才跟小丑安排了会面,但时间倒不是在今天,对方也要做点准备,所以查克今天的生活没什么变化,依旧打算去酒吧买醉。
“叮——”
正当走在半路上的时候,查克的脚边突然发出清脆的响声,他感觉自己的脚尖似乎踢到了什么东西。
“这是什么?”
他低头一看,地上似乎有个小小的方形轮廓,在路灯下闪闪发光。
“嗯?谁的打火机?”
他从地上捡起那枚打火机,它亮光闪闪,但拿在手里很轻,不是铁质,而是塑料材质的廉价货。
上面还有个风筝图案的logo(商标),那个logo非常好看,但也同样不是什么名牌,估计是哪个不知名的小作坊里出品的。
“嗯,这风筝看起来还蛮漂亮——这个空间里装着什么?一颗小植物种子?这设计真特别.”
查克把玩着那个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