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钱,所以即使是在国内,他也从来没有来过酒吧或者舞厅,倒是偶尔有去过电玩城或者网吧,那里还蛮快乐的。
酒吧整体是简约的木质地板和墙壁,门口的位置挂着照片,贴着海报,钉着传单,墙上甚至喷着涂鸦,写着字;角落里则摆着一些他看不懂的机器,也许是游戏机,也许是切歌机。
从进门开始,酒吧里的嘈杂人声就和house音乐(浩室音乐,一种音乐风格)混在了一起,好在电视新闻播出之后,老板就调低了音乐的声音,否则酒吧里的人是决计听不到一点新闻声的。
“今天下午,哥谭广场上出现谜语人的标志性符号.”
马昭迪看了眼新闻,没什么新鲜的发现,于是继续吃着手里的汉堡,薯条和炸鱼块,打量起酒吧里的其他角落。
墙上挂着飞镖盘,上面零落地插着几根飞镖,旁边就是个小桌子,几个壮汉围在桌边打着扑克,看样子是在赌钱。
几个穿着比较省布料的女性和一些身上纹身,发型奇特的男人围在赌桌的旁边,整一桌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人.我是说,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人。
至于剩下的那些看上去已经神志不清的,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被下药的人;或者在角落里忍不住两两缠做一团的人;或者大大方方地谈着价格的人;这样百花齐放的人群在这座酒吧里算是主基调。按马昭迪的判断,东区里的绝大多数酒吧恐怕都是这种调性。
而在这种地方,身旁这位穿着一身蓝色廉价西装,仅仅只是坐在吧台边喝闷酒的男人倒显得相当格格不入。
马昭迪看他烂醉在柜台上,于是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“你看上去不是很喜欢喝酒,所以你该少喝点了,先生——里尔斯,也给他一杯冰水吧。”
里尔斯耸了耸肩,又塞了一杯冰水过来。
马昭迪顺手将那杯水推到他的手边,没人留意到他的手心下凭空出现几滴牛奶,它们滴入杯中,随着杯身的摆动,很快就消融在水里。
“我请你的,先生。”
“哦,谢谢你”那个穿着蓝色西装的男人含糊地道了声谢,也并不管手边到底是什么,拿起来便灌入口中。
数秒之后,他慢慢地坐了起来,虽然以为自己还是在醉着,但他已经能正常交谈了。
然后他开口说出了第一句话。
“里尔斯,再加杯龙舌兰。”
马昭迪叹了口气,这牛奶给他喝了也还是白喝,早知道还不如省下来。
“嘿,老兄,你喜欢风筝吗?”
那男人喝了几口酒之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