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,整齐排列着一颗颗铜制炮钉,将内里的甲片结实的固定在夹层之中。
他们头戴一顶由乌兹钢锻造而成的尖顶缨盔,头盔顶部高高竖起一团白缨,随着微风轻轻摇曳。
而两侧落下的护耳,遮挡住了大半个脸庞,脖子一圈更是安装了护颈,可防止敌人从颈部攻击。
更为这些士兵增添了几分英武之气。
在这三天的时间里,李骁只在做一件事情。
选兵。
从四千五百名金州士兵中,挑选出最精锐的一千人出来。
他要组建一支亲军,就像是突厥人的虎师,铁木真的怯薛军一样。
他要选择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军队,成为自己最信任,最锋利的一把尖刀。
而眼前的这一千人,便是这三天来选拔的成果。
无论是骑射、冲刺、耐力,近战等各方面来说,他们都是金州军中的佼佼者。
今天,就是这支军队成军的日子。
很快,伴随着一阵低沉的马蹄声,李骁带着几名千户和亲兵们走了过来。
此刻的李骁,同样身穿白色棉甲,与这一千名士兵的装扮几乎无异。
仅有的差别,便是他的腹前腰带上镶嵌着一颗黄金打造的虎头扣饰,虎目圆睁,霸气十足。
乌兹钢锻铸的头盔上,也用金线描绘出了日月山川,游龙刀剑的模样。
再则就是他腰胯镶金骑兵刀,刀柄处是一个金色的虎头。
与六大千户一样,李骁也有自己的都督骑兵刀,更加的奢华一点。
并非是李骁故意追求享受,而是这个时代本就是阶级分明。
必须要有一些外在东西,体现出阶级存在的差别,从而也能让士兵们心中敬服。
与士兵同吃同住,不分彼此,只存在于特定的时代。
此刻的李骁骑着战马,站在山坡之上,左手轻轻搭在刀柄之上,微微仰头,目光如炬,扫视着眼前的军队。
这就是他选拔出来的亲军。
出征王廷的四千五百名士兵本就是金州的精锐,而这一千人更是精锐中的精锐。
他深吸一口气,洪亮的声音如洪钟般在大地上回荡:“将士们。”
“今日,你们能够站在我的面前,便是证明你们每一个人,都是金州的骄傲。”
“你们从无数勇士中脱颖而出,你们的坚韧、你们的勇猛、你们的忠诚,都已在这几日的选拔中得到了最好的证明”
他的目光缓缓扫过每一位士兵,眼中满是期许与赞赏:“从今天起,我将赐予你们一个独有的名号——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