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这两个老不羞采取了耍无赖的战术,但程煜也并未立刻答应下来,毕竟,这件事办不办的成,办的成又该怎么办,那都是需要好好计较的。
低着头,程煜盘算着。
这案子充分的体现了无头公案的各种特征,死者是谁,不知道,凶手没留下太多的痕迹,又或者说凶手留下的痕迹已经被那些野狗破坏的差不多了。
而且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过去比较久,若是有现代的刑侦手段,各种技术的应用,想要找出破案的线索,也不见得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。
但这是明朝啊,各种刑侦手段落后的很,甚至连指纹这么基础的证据都无从辨别,就更不用说什么痕迹学什么dna检测之类的了。
甚至于,现场连凶器都没找到。
要知道,程煜手下的那帮快手,已经把院子里翻了个底儿掉,基本上没有能够被作为凶器的东西。
俗话说,冤有头债有主,可像是这种没有头,也没有主,连凶器都没有的案子,在这种年代其实很容易被办成悬案。
可大明啊,官员自己腐败着,御下却严厉的很,所有官员都怕层层上报最后自己也要担一些责任,所以务求把案子都在自己下一个阶层就必须了结,是以根据程煜对明王朝的了解,出现重大案件,尤其是命案这种,官场里上上下下往往都是刚得到上报,就勒令下级必须在一个月乃至半个月之内了结。
当然,如果包知县和庞县丞说的是真的,塔城上级的知府一旦出现案子,就动不动勒令十日之内结案的,也比较少见。真若如此,也难怪包知县和庞县丞脏话骂上就没个完。
根据自己的记忆,程煜真不记得自己跟那个锦衣卫的总旗费林有多深厚的私交,也不知道是融合记忆的时候有所遗漏,还是平日里这个程煜只是拉虎皮扯大旗,其实他跟总旗只是泛泛之交而已,却营造出一种他跟总旗相交莫逆的感觉。
可不管哪一种,程煜倒是明白了,为什么自己在县衙里的地位有些超然的原因,毕竟他身后站着的是个总旗。
明朝锦衣卫里,总旗也好,小旗也罢,其实都是不入流的,说是说七品从七品,但其实,没升到百户之前,都是炮灰,所有苦活脏活,从总旗到小旗再到校尉,一个都逃不掉,绝对的一线基层人员,冲锋陷阵是他们,上去送死也是他们,看起来穿着飞鱼服手持绣春刀很牛逼,但那些牛逼都是对普通百姓的,对应同级还好点儿,毕竟有锦衣卫的头衔可以先拿后问,可对着比自己级别高的,根本没可能像是电视剧里那样跋扈。
这就是在电影《